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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 2018-09-20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根据省政法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2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及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895日至93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治宣传

各单位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宣传专线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开展课堂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课程计划,制定课程方案,严格落实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进课堂。

(三)开展课外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我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开展主题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与党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联系,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主动邀请相关工作人员,进学院、进班级进行专业指导,全程参与主题教育。

(五)开展警示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校园贷”、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等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有效预防广大师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六)广泛收集线索

学校在坞城、迎泽、平阳三校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举报箱,在坞城校区科学楼一层保卫处109室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我校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设立举报电话:766611024小时接收广大师生扫黑除恶举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将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编制方案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活动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及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活动措施、活动步骤等,确保宣传活动有人抓,不脱节。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本单位部门的宣传活动重点,使宣传活动主题紧扣,有的放矢,把宣传活动成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营造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做好信息上报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对本单位部门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部门专职联络员,要加强信息交流,负责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各单位部门于925日前,将本单位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应的印证材料(图片、宣传资料等),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保卫处李江鹏(联系电话:766672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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